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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重生末世:开局囤粮囤火锅卖别墅》是一部由大雨将歇所创作的小说,引人入胜。这本现代言情、重生、幻想言情、作品以其扣人心弦的情节和丰富的人物形象而受到读者的喜爱。目前,小说已连载至第339章 番外:百岁,总字数已超过1284106字。堪称书荒时的救星,不容错过的好书!

书友评论

要不改名吧《我在末世当圣母妈妈 养傻子儿子》《我养的狼崽子是我随便捡人的背锅侠》作者自己笔力差劲,不知道该怎么写加队友的事情,就把锅全都扣在狼身上,一直强调是狼崽子要捡个傻子回来的。圣母心泛滥吗[尬笑]

写的特别好 有对大自然的敬畏,零元购的乐趣 人与人之间的相处

没有突然爆发洪水,地震,丧尸,只是逐步降温,人们都快冻死饿死。商场的物资缺满满的。工厂的物资满满。本地商场的商人职工。工厂的工人不会拿物资??等着你个外来人来收取。小编脑洞大开真能扯淡到了极点。

章节推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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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0章 天赋——淘金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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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阅读

吃饱喝足,那依把碗筷刷了之后走过来拿了个小板凳坐在男人对面。

车子里开着暖风机,她现在一点也不冷,所以就没穿厚绒衣服。

男人被放开的右手也没再绑起来,她觉得这人好像没什么攻击性。

没了饭菜的吸引,男人的注意力又全放在了百岁身上,嘴里不停念叨着狗勾,伸着手想去摸百岁。

但狼是多傲气的动物啊,怎么可能谁都让随便摸。

百岁端庄地蹲坐在那依身边,如果无视掉那依放在它脑袋和脖子附近来回rua的手,那它的姿态可以说是非常之高贵了。

这么一阵子的功夫,那依也算是看出来男人似乎脑子不大好使。

于是她指了指自己,“那依。”

又指指旁边的百岁,“百岁。”

接着她指了指男人,“你叫什么?”

男人眨着一双带有纤长睫毛的眼睛看了她十来秒,似乎懂了。

抬起右手指指自己,“沈川。”

沈穿?沈川?

应该是沈川吧,没人用穿字当名字的。

“沈川,你住在哪,有没有亲人......亲人就是爸爸妈妈,哥哥姐姐或者弟弟妹妹。”

沈川看着那依,在她的话中搜寻自己能听懂的词汇。

“住......住高楼!好高好高的楼,有那——么高!”

沈川自由的右手努力往高处比,甚至想要站起来比划,但无奈他脚还被绑着,只能尽力把手往高处伸。

不得不说,一米九几的个头放在这,就算是坐着,一抬胳膊也特别有压迫感。

那依突然庆幸这人是个傻的,要是个正常人或者心怀不轨的,她还真不一定能对付的了......

不过她有百岁,百岁才不会让别人伤害她!

————

说点题外话,关于傻子沈川,不讨厌他的宝子可以不看下面啰里啰嗦的话直接下一章。

(不是我要发在这水字数,是作者有话说写不下而且抽风了一直显示不出来)

不过要带沈川回来的是百岁,女主是在它的强烈要求下,本着宠百岁的意思,顺便救个人。

可能会有人不理解为什么要这么宠着百岁。

因为女主前世过的很孤独,没有天赋之前没有小队要她,她只能自己摸爬滚打。

有了天赋的时候太晚,而且空间天赋低阶的并没有太大用处。

她渴望真心实意的陪伴,百岁恰好填补了她需要陪伴的心理。

养过宠物并且很爱它的宝应该能理解,真的就是恨不得把最好的都给它。

带着沈川既不会有生命危险,损失的那点东西对她来说也可以忽略不计。

沈川之于此时此刻的女主,只不过是个顺带品。

捡回来的人不管是有仇家还是遇到了别的什么都要比现在的情况好。

她多少也算救了沈川一命,如果他是个知恩图报的人,说不定以后还有用得到的地方。

如果他是个狼心狗肺的东西,她也不在乎为民除害一次。

但现在问题来了。

沈川是个傻子。

是一个傻到说不清自己为什么会被人埋在雪堆里、也不知道自己具体住址在哪、甚至连吃饭都只会用勺子的傻子。

那依有点心累。

她不想养个不知道底细的傻子在身边。

除了百岁之外,有任何人类或是其他动物出现在她的舒适圈内都会让她不舒服,而现在,这辆房车就暂时是她的舒适圈。

可直接把他丢出房车,先不说百岁愿不愿意吧,单就说她自己好像也还干不出这种事儿来。

小说《重生末世:开局囤粮囤火锅卖别墅》试读结束,继续阅读请看下面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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